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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报送2016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实践进修计划的通知
      2016-06-17 09:23     (阅读次数:)

      各部门:

      根据学校关于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进修的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2016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实践进修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工作安排

      1各系部拟申请到企业实践进修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,并向所在系(部)提交正式申请。

      2、各系部根据教学工作实际,于6月22日前将推荐意见(每系不超过2人)报人事处(图书馆9楼西北部)。

      3、人事处汇总各系部实践进修计划,商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进修选派的初核意见。

      4、学校研究确定进修选派最终意见。

      二、有关要求

      1、报送系部推荐意见须提交的材料有:加盖系部公章的《永乐高60net青年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》(附件1)和《实践进修选派计划汇总表》(附件2),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同时报送。

      2、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申报实践进修,须按依本人讲授课程归属系部提交申请材料,由系部审核盖章;同时,需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也在《青年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》“系部意见栏”签署推荐意见。

      3、2016年下半年指导学生实习的教师,可随本次实践工作安排提交实践进修申请(系部须在《实践进修选派计划汇总表》备注栏标明“指导学生实习”)。经考核,若本人在指导学生实习期间完成实践进修相关任务,可视为实践进修合格。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期间的经费报销仍按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执行。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人事处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6月17日

       

      附件【附件二 实践进修选派计划汇总表.xls已下载
      附件【附件一 永乐高60net青年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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